县人社局四到位做好城乡居保稽核认证工作
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的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县人社局不断完善措施,切实增强服务,严厉查处骗取、多领冒领养老金的行为,通过“四个到位”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认证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稽核管理制度到位。制定了《蕲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定制度》,要求乡镇办、村(社区)在严格执行省《经办规程》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落实。建立户籍信息联动共享机制,争取乡镇办党委、政府及户籍管理部门的支持,对于因死亡或其他原因注销户口的,做到户口注销,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资格同步注销。建立领取人员公示制度,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名单每月在所在行政村公开栏上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稽核工作的每个环节实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对于工作不认真、群众有意见或者服务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二是人性化服务到位。乡镇办人社服务所提前三天通知村(居)委会,安排村(居)协办员通过高音喇叭广播、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领取养老金人员持身份证和城乡居民待遇领取卡准时到村(居)委会集中进行认证稽核。对于因病或行动不便不能到场的,由工作人员亲自***现场稽核;对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稽核的,可就近到各乡镇办人社服务所及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稽核认证手续;对在外地居住人员,可以通过网上传回电子照片以及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认证。
三是信息比对措施到位。为杜绝存在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蕲春县在城乡居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方面实行比对互查,集中对所有享受养老金人员进行了一次信息比对,并对每月新到龄人员由相关股室单位互审,从源头上杜绝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
四是基金安全监管到位。对稽核出来的多领、冒领养老金由县城乡居保局稽核股提供社保基金专户户头给当事人按照要求直接在银行办理养老金退回手续,各级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人员都不得触碰社保基金,只负责监管多领、冒领养老金安全回笼,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截至目前,共停发了2833名死亡人员的城乡居保养老金,查出573人重复领取养老金,追回多领冒领养老金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