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学生每年最多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
7月23日起,我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启动,凡已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高三毕业生均可到户籍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今年,国家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助学贷款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一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三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
另外,凭录取通知书还可申请路费资助。2015年参加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路费资助。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1000元。因资助名额有限,同等困难条件下,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郝美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