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21〕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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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廊坊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10月9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杨燕伟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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