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加强监督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落地
“老范,你的低保办下来了。这是追回的22300元低保救助金,请你收好。”11月10日,家住浠水县兰溪镇蒿子林村75岁老汉范春红怎么也没想到,他的低保申请得到了批准,并且由县纪委干部送到家里。
范春红、方同英夫妇已是风烛残年,两位老人靠拾荒度日。早在2014年,老人就向村里递交了低保申请,并且跟村党支部书记胡会说了,请他帮忙向上级呈报。然而胡会以帮助村民申报农村低保为由,收取了方同英、胡常职、叶祖国等村民申报资料和银行存折,在申报成功后,胡会却谎称没有得到批准,将3户低保金3.6万余元据为己有,时间长达3年之久。
而令胡会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自认为精心设计的“巧局”还是被该县纪委识破。今年5月,有群众向纪委举报。接到举报后,县镇两级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经过3个月的努力攻坚,查清胡会虚报冒领低保金的违纪违法事实。并同时查明,胡会在低保户精准识别时,利用职务便利隐瞒事实真相的问题。县纪委对其涉嫌违法的问题移送至司法机关。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该县对“大数据”核查发现的虚报套取、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虚假脱贫等扶贫领域14989条问题线索,全部按照“终止执行一批、整改纠正一批、追责问责一批”的原则处理到位。今年以来,该县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组织处理42人,追回违规资金95万元,468人主动上缴违规资金132万元。(阳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