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规范国资管理
截至9月25日,蕲春县通过国有资产阳光招租,实现出租出借收入450万元,资产收益同比增长70%。这是该县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建设、严格资产监管取得的明显成效。
为了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软肋”,遏制违规招租行为,蕲春县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夯实监督管理机制,出台《蕲春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蕲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常态化阳光招租、规范化国资管理。该县由国资局牵头,组织专班,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家底”,对合同到期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每次招租都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电视台发布公告,提高群众参与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未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租,对出租出借收益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全额缴入国资收益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针对各单位过去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问题,结合国资监管的新规定,依法变更合同,提高资产出租出借收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张鹏 陈劲松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