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财政局四步走积极做好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安排,为切实做好置换债券偿还存量债务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黄冈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严格置换偿债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资金效益发挥。
一是严把关口,积极申报置换债券资金。结合2014年底清理甄别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情况和2015年度存量债务增减变动情况,按照债务项目到期时间顺序、举债成本高低,逐笔核查、筛选,确定《2016年度拟置换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项目明细表》,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财政厅。截止2016年6月30日,黄冈市本级已取得省财政厅分三批转贷的置换债券资金额度238850万元。
二是签订多方协议,明确相关责任。由市财政局、债务单位按拟置换的债务项目明细逐笔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债权关系解除协议,确保不留任何纠纷和遗留问题。
三是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确保置换债券资金支付到债权人。市财政局与债务单位签订《置换债券转贷协议》并报市政府审批后,及时将债券资金拨付给债务单位。协议明确要求债务单位需及时将债券资金偿还给原债权人,并按照置换债券还本付息时间,及时偿还到期本息,确保资金安全。
四是加强资金拨付进度管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资金效益发挥。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市财政局不断加强对债务单位置换偿债工作进度的督查,要求债务单位将置换工作的相关手续、凭证报市财政局备案。
截止6月底,黄冈市本级第一、第二批公开发行的置换债券资金394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第三批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债券不存在资金往来,市财政局和市城投公司已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债务债务关系解除协议199450万元。1-6月份,黄冈市本级已通过置换债券的形式置换存量债务238850万元,降低了举债成本、延长了债务期限,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近年来债务还本付息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