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农业执法支队严管卫生杀虫剂市场
7月11日至12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深入中心城区各卫生杀虫剂批发商家、各大中型超市及小百货经营店,严查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现场对经营者进行法规宣传、培训和指导。
随着盛夏到来,市民对卫生杀虫剂的使用日渐增多。为此,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黄州区大队,对市区卫生杀虫剂经营市场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广大市民用上安全、放心、有效的产品。
专项检查发现,城区杀虫剂经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标签标识不规范,有的产品上未标注毒性、注意事项、厂家联系方式等信息;套用其它品牌的农药登记证号,有的农药登记证登记内容是电热蚊香液,实际产品是花露水;部分产品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号,主要有驱蚊带、驱蚊液和驱蚊贴等产品;部分产品涉嫌假冒伪劣,主要是线香、蚊香类产品。
针对这些情况,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使用卫生杀虫剂时,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注意产品包装上的标签。目前,本地市场主要有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和电热蚊香液等四类卫生杀虫剂产品。大家在购买杀虫气雾剂驱蚊产品时,要看准罐体上是否有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和产品标准号,“三证”不全不要购买。同时,还要查看罐体上是否标注生产日期或有效使用日期等信息。
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要对准害虫直接喷射,或者关闭门窗,向空间随意喷射,数分钟即可使蚊蝇等飞虫死亡,10分钟后再打开门窗,通风后方可进入室内。对于蟑螂等爬虫,则应将气雾均匀地喷在其出没、停留、栖息处,喷后不宜抹去。需要提醒的是,任何杀虫剂对人体都有一定的毒性,目前广泛使用的是拟除虫菊酯类的卫生杀虫剂,人体如长期接触会造成神经系统毒性,引起头晕、头痛等症状。因此,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说明,谨慎使用。(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