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建立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机制,是省文物局推进文物安全保护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截止7月19日,黄冈市“一处一策”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
黄冈共有国保单位13处,省保单位120处。自2013年以来,我市对境内5768处文化遗址遗迹分批次实施文物保护“五有”工作。本次省局重点推进建立的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机制,是黄冈“五有”工作的升级版。目前,继红安率先完成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后,黄州、罗田、蕲春三地的《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协议书》和文物保护“一处一策”记录档案全部签定或建档完毕。与此同时,浠水、武穴、英山、黄梅、麻城、团风等县市也在加紧推进该项工作。这标志着全市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省文物局从全面维护田野文物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实现国保、省保单位精准保护,在全省着手建立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机制,这对于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文物部门文物安全保护监管责任、完善县、镇、村、文物保护员四级管护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市文物局高度重视“一处一策”工作的推进落实,以补齐短板的务实态度,全力协调解决部分县市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下一步,市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巡回督导,逐一解决各种困难和具体问题,确保按照省局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各项工作任务。 (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