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公共服务局营造优质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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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4月14日,市社保公共服务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坚持执纪问责,积极打造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为方便群众办理社保业务,创造宽松环境。
市社保公共服务局承担着市直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核定、缴费记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职能工作,为市直所有参保企业和职工做好服务,是每个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因此,市社保公共服务局把党建工作同业务经办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落实好两个责任。为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把党建工作和执纪问责落到实处,该局在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同时又专门发文,在全局建立“执纪问责、规范服务”日常巡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干部职工作风转变,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沈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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