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集中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3月25日,市农业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了2016年全国“两会”精神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市农业局大楼全体干部职工、局属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志强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主要精神,重点学习了政府重点工作报告,并从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5个方面对“十三五”纲要推进农业现代化篇作了解读;学习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等30种问责情形。
会议强调,党员干部要对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十三五”纲要部署,切实找准服务农业发展的切入点,围绕“新作为,新开局”主题,突出“两转四用”重点,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