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严管城区流动广告车
今年以来,黄梅交警大队坚持民生警务的工作思路,延伸管理触角,严管城区流动广告车,不仅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还减少了噪音污染,受到市民称赞。
流动广告车是广告公司借助机动车的慢速行驶、通过车身电子显示屏广告及高音喇叭播放广告词实现广告促销的一种促销手段。由于这类车电子显示屏耀眼、行驶速度慢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其高音喇叭也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针对流动广告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黄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主动作为,灵活运用现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对流动广告车“约法三章”,实行限行管理。一是广告公司开展流动广告车促销活动,报城区中队审批,接受交警管理;二是禁止流动广告车进入县城区二环线以内进行广告促销活动;三是流动广告车开展促销活动实行定时间、定线路,在每天早6时至晚8时,只能在二环线上或者二环线以外行驶,其余时间段禁止行驶。
到目前,黄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已登记流动广告车5辆、流动广告车所属广告公司3家,查纠流动广告车交通违法行为18起,未发生涉流动广告车交通事故。(刘铁军 桑双 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