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四项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近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二航带领该局规财科、监察室负责人到局属二级单位检查督办四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查看账目、票据和与各单位财务人员、分管财务同志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单位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通过督查了解到,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按照“四项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都在积极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各单位对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进行了自查,并进一步规范了食堂管理制度,特别是对食堂物资采购和支出管理进行了规范。二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进行了清查。重点对存在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和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进行了清理自查。通过自查,民政局机关、老龄办已经扣发了值班费。其他二级单位在如实填报了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基础上,作出了停发加班费和值班费的决定。因工作需要实行24小时值班的单位向有关部门写出了情况说明。三是对财务票据突出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票据管理。四是在进一步严肃上班工作纪律的同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组织专班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坚决遏制市直民政系统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陈二航要求,民政局属各单位要按省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按整治内容、目标、步骤、要求和时间节点,每月向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报一次四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同时报民政局规财科、监察室、政工科备查。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局分管领导说明情况,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