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启动失依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
2月10日,记者了解到,为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与本地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黄梅县民政局已出台《关于开展失依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失依儿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和申请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截至目前,已有百余名困难失依儿童先行纳入保障,共发放生活补助11万多元。
上述《意见》坚持“适度普惠,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原则,明确户籍在黄梅县内、未满18周岁的城乡家庭困难失依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根据儿童家庭收入和困难原因分特困、困难和一般三个类别,其中特困类每人每年保障3000元,困难类每人每年2000元,一般困难类每人每年1500元。
据了解,申请保障的程序是:儿童监护人或所在村(居)委会代理儿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递交书面申请;民政办收到申请后,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困难失依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办理相关证明材料,报民政局福事股审核;民政局福事股核实后,符合条件的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未批准的理由。(柳浩 杨阳 胡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