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9月19日,湖北省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上传来喜讯,团风县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荣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
9月18日,***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检查组深入团风县思源实验学校、团风小学、十力中学、李四光中学、总路咀小学、淋山河小学等6所中小学校及朴店小学、大崎小学等2个教学点,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通过查验档案、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检学校等方式,对该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认定。
在9月19日反馈会上,督导检查组对该县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督导组一致认为团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卓有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团风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制完善,保障到位;二是团风县各职能部门责任明确、密切配合、运转有效;三是团风县教育部门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落实有效。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团风县校园建设规化科学、布局合理;教育装备配置标准、功能齐全;教师队伍补充及时,交流有序;学校文化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环境优美。
团风县自2013年10月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获得了“2013年度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称号,今年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王国森 杜志华 郑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