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妥善调处一起18年信访纠纷
近日,市中院民一庭运用多元化的调解方式,经过多方的努力,成功调处了一起当事人上访十八年的疑难“老案”。
马某系武穴市刊江街道办事处龙里居委会村民。自1996年起,马某与龙里居委会因经济往来而产生一系列债权债务,作为债权人,马某因其债权不能实现而不断地四处上访。2010年至2012年期间,武穴市委、市政府、武穴市农村经营管理局、信访局、公安局、刊江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能最终解决双方的矛盾。马某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龙里居委会上诉至市中院。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彻底平息上访隐患,市中院民一庭承办法官主张在查清事实、厘清是非的基础上争取调解结案。合议庭成员三次到武穴调查取证,走访了当年知晓案情的群众,核实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合同、借据、收据、垫付款凭证、利息结算凭证等。在查明事实的同时,合议庭成员还与马某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消除其对法律的误解和不切实际的诉讼期待。
在调解过程中,合议庭成员积极利用亲情的力量和上访人对亲人的“天然”信赖,通过马某的姐夫等亲戚来做其工作;同时,还充分利用现有的诉讼调解社会化工作网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合力,积极取得武穴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最终,通过合议庭成员的努力,在武穴市政法委、武穴市农村经营管理局、信访局、公安局、刊江街道办事处等各种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和支持下,一起当事人上访长达十八年的疑难“老案”终于调解结案。(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