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公安消防支队便民服务七项措施
为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举措,提升消防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积极营造优质的消防服务环境。公安消防支队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实行“一次性”告知。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对申报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受理或不受理,均出具加盖公安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规定限时审批。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审批项目自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审批项目自申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按照“快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快速予以办结。
三、超前***服务。重大项目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做到事前主动介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方案可行性研究、设计,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四、推行监督检查服务制度。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抽查,优化检查频次,变“监管”为“服务”,实行服务零距离、审批零收费,以“服务单位、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督促指导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五、执行“首错不罚”。在监督执法中,首次发现单位或个人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依法督促整改,在五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六、开设服务专线。开设“96119”消防服务专线,24小时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并受理社会单位和群众的申报、来访和投诉等业务。
七、定期廉政回访。定期深入企业和群众中开展监督执法回访,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行执法廉情回告,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工作对象提供更加高效的消防服务。对回访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坚决予以惩处。
凡发现消防监督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可通过举报电话96119向黄冈市消防支队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