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退出150个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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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发出通报,取消或不参与议事机构150个。
市纪委监察局原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66个,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的原则,比照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予以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结合本市实际自行设立且与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4个,其余全部取消或不参与。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坚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理清职责狠抓主业,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郭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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