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纪委严禁公款赠送节日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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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11月22日,黄州区纪委下发《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年货和印制寄送贺年卡、挂历等物品的通知》。
“两节”即将来临之际,黄州区纪委严令各地,继续巩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成果,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烟花、年货和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台历、挂历等物品。
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黄州区纪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张琼芳 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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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14:57: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