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我市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可免费享受大病医保待遇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根据《黄冈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大病保险资金由同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责承担,参保居民(学生)个人不再另行收费。因此,从2013年9月起,我市范围内学生只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缴纳20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就同时免费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年度累计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在8000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的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袁晓文)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13:11: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