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新农合呵护农民健康
“多亏新农合,没有新农合就没有我的今天!”10月21日,提及新农合带来的实惠,黄梅县黄梅镇商河村3组农民商国先感慨不已。
商国先身患尿毒症多年,仅去年至今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4.4万元,由于他参加了新农合,及时获得了住院补偿10.2万元,帮其解了治病燃眉之急。
黄梅县自2006年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不断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度上下功夫,逐步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农民撑起了“健康保护伞”。
该县每年将新农合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和党政干部考核目标,并投入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强力推行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引导、支持农民积极参合。7年来,县财政及时足额补助新农合专项基金8101.3万元,全县参合农民从2006年的63.9万人增加到今年的77.9万人,参合率由86.7%提高到100%,累计筹集新农合资金7.3亿元。
为全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该县逐年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加大补偿力度。报销封顶线标准由2万元逐步提高为3万元、4万元、5万元、8万元。对五保户等特困人群、老人小孩等特殊年龄段人群、中医药等特殊疗法以及重大疾病患者实行优惠。7年来,全县共为827.3万人次补偿医药费用51437.9万元,并为1.1万人次大病患者二次救助3393.9万元,大大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
为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该县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全面改善就医环境,相继改扩建了18家定点医院,完成了368家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大大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农民就医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完善经办机构服务体系,简化办事程序,在实现健康“一卡通”的基础上,与省内定点医院开通直补程序,实现就地即时结报,并开通邻省江西九江市一医院、解放军171医院直补程序,方便沿江患者就医补偿。同时,不断完善代报制度,在各乡镇设立新农合代报点,为县外住院患者代报医疗费用,代报率达60%,方便了县外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吴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