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推行非公企业惩防体系建设
浠水县纪委坚持“四个结合”,扎实推进非公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县非公企业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已达26家。
思想先导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夯实非公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基础。坚持一个常委驻点一个重点企业进行宣传,突出以案说法,不断提高非公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突出以会议动员、电视宣传、现场推介等形式宣传非公企业进行惩防体系建设的必要性。选择规模大的非公企业进行试点,通过示范点的示范带动工作的整体推进。
组织领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责任。依托非公企业党建和工会建设,督促各企业完善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人员,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网络化管理。坚持一个常委包干一个重点企业,切实加强县纪委对非公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与非公企业负责人签订惩防体系建设责任状,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教育辅导和业务指导相结合,提高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质效。开展非公企业管理人员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通过法纪政策宣传,廉政文化渗透,案件警示等形式,提高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的廉政意识、政策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指派纪检干部深入到非公企业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业务指导,突出机制完善、制度防范、厂务公开、案件查处等方面规定的规范。
部门督导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建立非公企业惩防建设工作机制。坚持监察局总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督促指导,非公企业纪检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思路。将非公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范畴,制订专班方案专班考核,公示排名,以考核激励企业抓惩防体系建设。制订了奖励办法,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以奖励引导非公企业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张晓勇 周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