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六项环保严查行动
4月1日,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环保专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从3月份开始,集中开展六个严查环保专项行动。
这六项严查包括:一是严查铅蓄电池企业和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对全市3家已责令关闭的铅蓄电池企业要强化巡查,防止反弹。对其他涉重企业要强化督办,凡是检查发现存在超标排污行为的,一律从严处罚;凡是处理设施陈旧落后,不能确保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坚决不准其生产。二是严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确保环境安全。三是严查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环境问题。督促各重点企业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市、县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其监督性监测。四是严查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督促未建成的加快进度,尽快建成运行;督促管网不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尽快配套完善,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五是严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及时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拆除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建筑和项目,按有标志、有界碑、有护栏要求配套完善防护设施,建立饮用水源水质月报制度。六是严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行为。凡未批先建、未配套环保设施擅自生产、排污的企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杜绝企业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