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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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今年以来,黄冈市质监局在全市系统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是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载体,客观、全面地记载违法事实、办案程序、证据材料、法律自由量裁等重要内容,并向行政相对人阐明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的过程、 依据和理由的行政执法文书。该文书要求用叙事、说法、论理相统一的说理式法律文书,说清案件来源、违法事实、定案证据及处罚依据,详实反映了处罚决定形成的全过程,并且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向行政相对人阐明违法行为及危害后果、处罚依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法、途径和期限,使行政执法成为普通人一听便懂、一看便知的行政行为,可以说是一种“会说话、能沟通”的执法文书。
该局推行执法过程中的说理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营造依法行政和谐办案的良好氛围。(倪国庆 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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