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以五制工作法推进十个全覆盖
黄梅是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试点县。今年以来,该县以“五制”工作法,强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包保制。年初,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部署“十个全覆盖”工作,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明确三级包保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全面推进。
检查督办制。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检查督办方式系统推进,县纪委班子成员督查面上工作;牵头单位负责业务指导,制定单项检查细则,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相关责任单位督导内部科室及其责任人履行职责,做到每周抽查,逐项落实。
定期通报制。采取纪委出简报、电视出专栏、大会亮进度的方式,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截至8月底,全县共印发工作简报16期,开辟专栏12次。
目标考核制。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十个全覆盖”基本框架标准化、工作平台有形化、工作手段科技化、规范管理制度化的“四化”目标,将其列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追究制。加大“一岗双责”落实力度,将责任追究贯穿于工作的各个责任环节,对领导失职、监督缺位、监管不力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目前,该县已涌现出一批“十个全覆盖”工作典型。县地税局按照思想防控、制度防控和惩处防控的工作思路,构建了集单位、个人、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腐败风险防范体系;县电子监察中心将县行政服务中心49个为民办事服务窗口纳入视频监控范围,并将三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系统纳入监察范围,发挥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深受群众好评。(吴志雄 蔡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