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部署推进量刑规范化重大改革
近日,市中级法院举办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出席开班式;市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的全体法官、书记员约30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高院副院长王晨、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秋山等领导专家,就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高级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进行了专题讲座。
在培训班上,市中级法院院长吕小武,对全市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提出了3条指导性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人民法院回应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和期待的重大举措,对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和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市法院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量刑规范化工作,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领会改革精髓,确保正确实施。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改革文件的培训学习,准确把握量刑规范化改革内容的精髓,熟练掌握量刑的基本方法、确定基准刑、宣告刑的方法以及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做到量刑事实查明在法庭,量刑轻重辩论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充分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必须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法各家相互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下才能稳妥推进。全市法院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安排,在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创造条件;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量性规范化取得的良好效果,营造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良好氛围,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黄小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