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即将颁发
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8月31日,廊坊市不动产登记网(网址:http://bdcdj.lfgtzy.gov.cn/)正式开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即将颁发。
廊坊市不动产登记网分为机构职能、公示公告、通知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中心6个主频道,其中包括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多个分栏目,市民可根据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提前从专栏的中心自行选择需要的空白申请表,并按照相应业务类型的样表格式进行填写。
9月18日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9月5日起,原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登记窗口停止受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9月18日开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房屋、土地、林地等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国家规定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仍由原部门负责, 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以前依法取得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权利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时,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无论市民持有旧证或是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申办新业务时需要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各权利人也可主动申办新证。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面向广阳区、安次区全部辖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民可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申请办理。市区设置2个登记办理地点,分别是国土资源大厦登记窗口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国土资源大厦不动产登记窗口面向单位和个人,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相关业务;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面向个人,负责不动产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相关业务。
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交材料。凡是申请登记的事项存在根本性缺陷而且无法补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申请登记的事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或正在争议中;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了规定期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不动产的登记,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小产权房不予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按照《物权法》的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从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取得合法的身份,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准予登记。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以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