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五五普法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市物价局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推进依法治价作为首要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第一追求,紧紧围绕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提升依法治价水平、提升部门形象的主题,强化认识抓保障,强化教育抓宣传,强化学习抓培训,强化规范抓机制,强化责任抓监督,大力开展价格普法活动,全力促进价格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依法行政上实现了“八个没有”,即没有错发一份文件、没有错发一个证件、没有错办一个案件、没有错调一个价格、没有一起价格违纪投诉、没有一起价格行政复议被撤消、没有一起价格行政诉讼、没有发生一起“吃拿卡要报”问题,多次被省局评为“全省价格法规政策公布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该局“五五”普法工作呈现出四大亮点。
第一,培训学习坚持了实用性。对内抓培训,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普法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该局坚持一点,就是联系实际,结合需要,注重实用,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长抓不懈,做到“学、训、赛”三管齐下。“学”,即选送干部脱产学、鼓励干部在职学、支持干部业余学。在经费紧张、人员吃紧的情况下,局党组选送两名干部到黄冈师范学院参加为期2年的全日制法律脱产学习。同时,采取奖励的办法鼓励干部参考各种专业资质,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至目前,全局在职干部46人中,有21人(其中,党组成员有2人)考取全国注册价格鉴证师资质,占在职总人数的45%。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除了集中统一学习外,每名干部都自觉结合业务,结合工作自学法律,做学法笔记。“训”,即统一集训、选派外训、内部自训。统一集训,就是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轮训,先后邀请了市委办、法制办等法制行家、党史专家为同志们讲法制,讲党课,讲管理,反响非常好,作用很明显。选派外训,就是让干部到外地培训,开阔眼界,开拓视野。选派干部参加国家、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法制培训,法律学习。内部自训,就是让业务经验丰富的科室负责人,精通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操作技能的老行家、法制宣传骨干分子上讲台、到前台为干部职工讲政策,讲法规,讲业务,讲完后即对学习培训内容进行统一考试,考试结果以“龙虎榜”形式张贴在局机关事务公告栏,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局领导带头讲课,带头听课,带头学习,带头参加考试,极大地推进了内部培训活动的深入。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明显提高。最明显的证明,就是在全省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中,该局荣获优秀组织奖,2人荣获优秀个人奖。全市获奖单位、获奖个人数在全省名列前茅。“赛”,即法律知识竞赛、业务技能比赛、专业知识联赛,很好地提高了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调动了干部学法的积极性。
第二,宣传教育做到了多样性。依法治价离不开全社会及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在每年5月“价格法律宣传月”以及12.4法制日,采取上街咨询、新闻媒体、专场晚会、普法教材、逐户***、政策公示、联谊活动、行风热线等8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实现了普法宣传的多样性。多项普法活动被湖北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报道。有力的教育宣传,增强了社会各界学习价格法律、掌握价格法规、遵守价格政策的自觉性,使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使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的价格法律意识,自觉依法维护合法价格权益,积极参与政府价格制定工作,有效监督政府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遵守价格法律、运用价格法律、支持价格工作的依法行政环境。
第三,贯彻实施保证了规范性。学法、普法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最根本的是要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该局从体制、机制、监督3个环节确保法律法规实施的严肃性、规范性。在体制上,明确执法责任。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依据、内容的梳理、审查制度,通过依法定权、科学分权、合理用权,使各类价格执法于法有据,依法定职权作出,符合法律规定,既不越权、越级、越位,又不缺位、失位、错位。严格推行执法资格审查制度,对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对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禁止参加任何执法活动。全面推行亮证挂牌制度,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向行政相对人出示国家发改委或省政府统一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正常上班时间,必须在办公桌醒目位置摆放身份牌,佩戴表明个人身份和岗位职责的标示牌,以便于服务对象更好地找人办事。在机制上,约束执法权力。健全了权力运行机制、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较好地约束了价格行政执法权力。在监督上,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强化责任、强化督办、强化奖惩,把制度的规范性、督办的经常性和纪律的约束性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执法效能监督、抓好执法层级监督、注重执法行风监督,做到督办不留情面、执行不作让步、落实不讲条件,用健全的制度、严明的奖惩规范了行为、约束了执法。
第四,法制调研实现了深度性。注重通过法制调研来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执法活动的规范。每年列出调研课题,局长带队,科长参与,开展全员式的调研,调研成果明显。局长张应弛在直接分管法规工作的实践中,对价格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广泛调研,深入探讨,撰写的《加强价格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文在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全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撰写的《做好新形势下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一文荣获全国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征文二等奖,此文是全省物价系统唯一的一篇获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