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农民尽享新农合漫游服务
“不办转诊手续,照样能报销,县里的新农合政策真是太好了!”3月11日,黄梅县新开镇外洲村2组农民刘后礼告诉笔者,去年6月他在广东东莞打工时,不慎在工地坠落,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在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住院29天,花费了48635元。令他高兴的是,春节回家,“新农合”给他报销了13756元。
像刘后礼一样,从2008年开始,黄梅县参合农民尽享新农合“漫游”服务:在县外住院,不论是否办理了转诊手续,都能得到补偿。
据介绍,黄梅县自2006年实施新农合以来,不断优化服务,扩大农民受益率,百姓普遍叫好,参合率不断提高。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在对经县合管办审批转诊到县外及县级以上医院给予医药费补偿的情况下,群众对新农合还有新期待。原因是黄梅与邻省江西九江市只有一桥之隔,小池、刘佐、分路等6个沿江乡镇距离九江比县城还近,加之黄梅整体医技条件与九江尚有一定差距,许多重病患者常到九江就医住院;黄梅常年有16万人赴外地打工,就医住院在当地更加便捷。这两种情况难以快捷地办理转诊手续。2008年以前,黄梅县“新农合”制度规定到县外及县级以上医院就诊住院须经县合管办批准,方可得到补偿,否则不予补偿,参合农民迫切希望在外地看病,不办转诊手续也能回乡报销。
“群众的意见就是改进工作的方向”。去年黄梅县明确规定,参合农民外出打工、暂住、探亲期间因病住院,在当地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先垫付,出院后由患者凭住院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身份证或户口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可到乡镇合管办报销补偿。
据黄梅县合管办主任王绍奎介绍,去年全县经审批转诊病人1442人次,共补偿医药费724.99万元;未经审批在外就诊4586人次,共补偿医药费737.99万元。优质的新农合“漫游”服务提升了全县农民参合率,今年已达到98.98%,参合率居黄冈市首位、全省前列。(王政 范群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