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四举措正行风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市林业局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施四举措正行风。
一是签订责任状。8月7日市林业局召开各县市林业局局长会议,要求各县市林业局要把开展优化环境“十佳三差”评选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大事来抓。在会上局长汪柏坤同志与各县市林业局局长签订了《黄冈市林业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状》,并强调政风行风建设要从落实惠民政策、提高服务质效、健全规章制度、坚持文明执法入手,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够、落实不够、作风飘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热情缺乏等问题,切实树立林业部门新形象。
二是实行公开承诺和广发征求意见函。市林业局结合行业特点,作出了《全市林业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向机关、事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出了征求意见函近1000份,广泛征求意见。对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群众反馈的意见,逐一研究,逐一解决,不推诿,不护短。
三是努力提高机关执行力。执行力就是机关的生命力,没有执行力或执行力差的机关就是软弱涣散、难有作为的机关。为此,市林业局号召各县市林业局、林业站要向简政放权要执行力、向改革创新要执行力、向依法行政要执行力、向行政问责要执行力、向队伍建设要执行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把握规律性,提高主动性,增强创造性,逐步实现科学林业、和谐林业。
四是实行追究。在工作中,对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影响林业形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