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天使阳光基金提高资助金额
日前,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天使阳光基金资助底线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降低到5千元以上,而最高资助金额也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
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设立的专项救助我国贫困家庭14周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公益基金,2011年起获国家***公益金支持。
根据《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天使阳光基金是结合国家提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政策,使受助人在城乡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再视情况进行资助的一种公益救助基金。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将按五个标准实施资助: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天使阳光基金原则上为一次性资助,除社会定向捐助和需多次手术的复杂先心病患儿外,同一患儿只安排一次资助。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申请流程方面,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作为代申请人,通过户籍地红十字会向天使阳光基金提出资助申请。从中国红基会网站(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填写《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照表中的要求备齐资料,由县(市、区)级红十字会逐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