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系列评论
4月14日,市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评论。市委书记刘雪荣主持。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海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雷邦贵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长江领学了《规定》。
刘雪荣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领导干部要做不干预司法的模范,带头守法,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心中高悬法纪的明镜,手中紧握不违纪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领导干部要支持司法,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刘雪荣要求,要原原本本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的系列评论,及时掌握了解中央相关要求,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要以保持政治地位为先导,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动各级党委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促进党委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以从严治党为统领,增强系统性,以争取全面从严治党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以“十个从严”、“十个严禁”、“十个一律”为核心,推动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化。(熊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