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储运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全市疫苗流通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应急接种工作顺利进行,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储运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会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地位的意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应急使用方案,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监督,督促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依职责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重点确保全过程温度符合要求。
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自1月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始对全市40家疫苗接种点开展监督检查,将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是否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以及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结合日常监管重点对接种单位疫苗储运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新冠病毒疫苗冷链运输与储存要求。
进一步落实质量监管主体责任,积极督促疾控部门实施疫苗信息化追溯,确保每支新冠病毒疫苗产品流向清晰可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各级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定期沟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新冠病毒疫苗相关问题和线索,严厉打击涉新冠病毒疫苗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储运环节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