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会议召开
11月21日,我市召开全市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会议,传达全省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财政补助政策等要求。副市长陈少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市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从2014年起,对全市1000多个产权私有化和未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新建和改造,3年之内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五化”标准;全市村医年人均收入不得低于省规定标准;村医人均财政补助要严格根据政府的定额补助标准,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县级政府要承担乡村医生待遇落实的总体责任,将各项配套经费落实到位。
陈少敏要求,各县要认清当前形势,尽快对全县村医待遇、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依据摸底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加大资金投入,使村卫生室建设、村医待遇达到标准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村卫生室建设及乡村医生待遇落到实处。(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