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消费者满意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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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3月12日,市工商局联合消费者委员会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企业代表座谈会,对市内被评为第十三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消费者满意商品进行公开表彰。
市消费者委员会积极组织全市企业申报,引导企业主动参加评选。在各地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本着“企业自愿、慎重推荐、严格审查、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经过县、市两级消费者委员会初审,新闻媒体公示,并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最终由省消费者委员会四届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于元月15日完成评选工作。
据介绍,市内企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等119个单位被评为湖北省第十三届消费者满意单位;湖北建亦斯板业有限公司康晶牌地板等15个企业的产品被评为湖北省第十三届消费者满意商品。(郭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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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3:16: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