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淇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县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股室(所、队)的领导为副组长,各基层所、相关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及工作重点,工作重点为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药械相关的药店、医院及商场超市的食品价格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各基层所到各个药店、商场超市开展价格法律宣传,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者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坐地起价、哄抬物价。要明示消费者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并粘贴在明显位置接受消费者监督。
三是立即开展行动,认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明码标价,是否按标价执行;检查进销货记录,查看进销货票据,有无推动价格快涨及哄抬物价现象以及是否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依法调查处理。
四是发挥行业协会及微信群的作用,及时在群里进行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进行价格提醒告诫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指导经营单位提高价格自律意识,守法意识,不要为了绳头小利而被重罚,同时倡议大家立足本职,为抗击疫情作贡献。
五是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贯彻落实。县局每天安排两名班子成员对药店、超市重点区域进行价格督导检查,督导基层所认真履职。县局党组书记王跃峰、局长葛鹏林多次到商场超市、药店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提醒经营单位一要加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及公共安全。二要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有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三是倡议各经营单位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药店及医院65家,商场超市20家,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85份。对1家药店未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未出现哄抬物价的行为。
在疫情防治期间,县局将继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提高价格自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