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确保烟花爆竹购储运销安全经营无事故
今年,市供销社确定的烟花爆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购、储、运、销各环节安全经营无事故。为实现这一目标,市供销社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
据市供销社主管烟花爆竹经营工作的副主任于振学介绍,按照市供销社提出的烟花爆竹经营工作一定要安全、安全、再安全,绝对不能出任何问题的要求,全市供销系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经营第二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加强安全责任的督导检查,按照安全经营承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于振学介绍说,在烟花爆竹购进上,市供销社坚持做到四不准,即不准购进非定点厂的产品;不准购进定点厂的不合格产品;不准购进三无产品;不准购进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同时,要求实现三统一,即统一从专营公司进货、统一商品销售价格、统一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不准私自购进、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准承包给个人经营,不准转让或出卖给他人经营,不准竞价销售,不准在销售中和销售点周围试放,不准摆摊设点、赶集上市、走街串巷和流动销售,不准拒绝检查,不准经销质量差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