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成效显著
8月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全面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截至8月10日,以旧换新车辆共430余台,兑付资金520余万元。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是***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民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而该项工作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的“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的进程。为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优惠政策和补贴,***决定,该项工作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我市于2009年6月1日全面启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其中,今年3月份还提高了补贴: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的补贴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18000元;1—1.35升轿车、中型载客车和中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由5000元至6000元,分别提高到了10000元、11000元和13000元;轻、微型载货车,小、微型载客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至5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9000元,增幅达50—80%。(徐小明 王建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