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全面排查铬超标药用胶囊
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浙江省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华星胶丸厂两家企业涉嫌使用工业明胶制作空心胶囊,并销售给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问题。4月16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销售和使用该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4月21日,省食药监局又召开全省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市全力以赴加强对铬超标药用胶囊的监督检查。接到通知后,市食药监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浙江新昌等厂家生产的空心胶囊及长春海外等9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铬超标药品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4月15日开始,市食药监局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组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及时向各县(市、区)下发紧急通知,全面部署药用胶囊及铬超标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4月21日,结合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问题胶囊专项行动小组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我市问题空心胶囊和铬超标药品查处工作,并于当日向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下发紧急通知,将省食药监局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严格落实查处工作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全市问题空心胶囊和铬超标药品查处工作进展情况。
为确保查处工作深入开展,市食药监局对各县(市、区)问题空心胶囊和铬超标药品查处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设置投诉举报电话2295600,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及时查处。
通过群发短信和下发紧急通知,严格督促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对问题空心胶囊及铬超标药品进行全面自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2010版药典要求对购进的药用空心胶囊进行批批全检,坚决杜绝铬超标药用胶囊投料生产,铬超标药品流通销售。同时,全市10个县(市、区)食药监部门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依托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执法人员还对市区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购进、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行全员执法,采取5+2执法模式,将辖区内监管对象分片到组、落实到人,逐店逐户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空心胶囊来源、供应商审计、入厂检验、出厂检验、购销情况、有无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200余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760余家次,暂未发现问题空心胶囊和铬超标药品。
下一步,我市食药监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问题空心胶囊和铬超标药品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封存,抽样检验,并追根溯源,依法严肃处理,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