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代表团一议案首次获省人代会立案
1月30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对其中4件议案立案。黄冈代表团梅香雪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的议案”列入其中。这是黄冈代表团首次在省人代会上获得立案的代表议案。
领衔提出该议案的省人大代表、市政府副市长梅香雪说,近年来,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医疗服务行业十分突出的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很有必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据执笔起草该议案及《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建议稿)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黄新国介绍说,“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置。但目前解决医患纠纷,只有相关部门出台的办法或预案而缺乏强制约束力。要解决目前医疗机构的治安秩序,改善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必须从法律环境、舆论环境、监管环境、社会环境和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入手。该条例建议稿共分总则、预防、报告、处置、调解与理赔、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四十多条。(吴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