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精彩描绘危改户微笑曲线
“我今年70岁了,终于住进了自己的新房。没有党的好政策,我哪能有今天呀。”一直住在破损严重的老房里的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村民周秀兰搬进政府给修建的新房后,近日将一面写有“扶困救贫,心系百姓”的锦旗专程送到安平镇民政所,以示谢意。据了解,在香河县,每年都有几十户像周秀兰这样的农村困难群众住进温暖、明亮的新家。2004年以来,该县共投入资金1492.65万元,对1084户4225间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进行了改造(含贫困残疾人危房305户、1197间),使2774人(含残疾人425人)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近年来,香河县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重点优先、先重后轻、经济实用三大原则,把农村低保户、灾贫户、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作为重点改建对象,在政策、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予以解决。对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危房改建,结合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并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分为重危房户、危房户、一般危房户三个档次,在改建过程中分期分批进行改建。改建房屋需有利生产且方便生活,危房重建户原则上不超过3间,其中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每户2间。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成立了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杜绝发生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平均主义等现象,做到专款专用,并制定印发了《香河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建实施方案》,对危房改造户进行了深入摸底、核实、认定,逐户调查了解房屋状况,核定建修房数量、投资额度,明确乡镇、部门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细化分解,同时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部门审批”四个步骤,将需要改造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县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由县规划局统一规划,对用料、房高、墙宽等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各乡镇(街道办)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并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对危房改建工作进行招投标。此外,由该县民政局牵头,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四个督导组,分四片对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建工作进行***督察,每周一督导、半月一调度。重点检查资金到户使用情况,督导工程进度质量,并将危改的申请、照片、协议、审批表等资料存档报县民政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