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春季严打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2月2日,我市召开2012年春季严打违法建设工作会议,对春季严打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宣读了2012年春季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强调各县(市)综合执法局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位;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对违法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积极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健全机制,巩固提升打击违法建设工作的成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从2月2日开始,截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将把拆违与城市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本着拆建结合,以拆促建,以建带拆的方针,统一认识,锁定总量,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筑,有计划的依法递减历史违法建筑,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各县(市)城市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重点拆除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域、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信设施或者压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控制性内容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未经批准、未按照批准内容或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擅自在城市的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的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