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两月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让农民工拿全薪开心回家过大年我市集中两月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
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展过半。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截至2011年1月7日,已查处市区范围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56件,处理因讨薪上访群体性事件12件,共为135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20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从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单位集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过程分为四个步骤,宣传发动、用人单位自查、执法检查和分析总结。在检查过程中,对不按要求自查、瞒报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以讨工资为名,雇用、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挑起群体性事件的恶意讨薪行为,将及时查实情况,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严处。 自专项检查开始至2010年12月27日,我市11个县市区共检查用人单位2358家,涉及劳动者7.75万人,其中农民工5.38万人。检查中查处44家用人单位涉嫌拖欠工资,涉及农民工1957人,涉及金额13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