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启动
我市今年拟招生460人 报名正在进行
记者7月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今年我市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拟招生460人。7月6日全市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工作会议召开,招生工作随之展开,持续到8月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报名。
为扶助城乡贫困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我省自2007年开始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为重点,每年招收一批困难家庭的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毕业后推荐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困一户的目标。
2007年至2009年,我市已有860名学生受益于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工作。
今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我市共招生460人,学制均为2年(含半年顶岗实习)。其中,河北省技师学院作为省级定点学校,面向我市招高中毕业生60人;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作为我市定点学校,面向全市招初中以上毕业生400人。
河北省技师学院的招生名额统一使用,全市统一录取;廊坊市高级技工学校的招生名额按属地预分计划使用,全市统一录取。
今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工作与各任务院校的招生同步进行。
市高级技工学校两年学制的6个专业全部面向扶助生招收,且专业名额分配不向扶助生设限。录取后,符合单独设班条件的单独设班,不能单独设班的与社会招生的混合编班。学校采取社会招生与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管理,经考核通过后给予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招生条件:具有我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农村低保家庭或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家庭成员;15~22岁;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每个家庭限报一人。
2010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采取个人报名与扶助对象所在街道乡镇(街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按预分招生计划组织报名,完成认定和审核工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廊坊市二〇一〇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对象本人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其家庭情况和报名条件逐级把关,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复审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扶助生所填志愿原则不变。
被录取的扶助生免除在校两年学杂费7500元,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符合条件的扶助生还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