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涉及餐饮业的两项新规5月1日起施行
高额处罚让地沟油无处遁形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地沟油使很多市民外出就餐时变得小心翼翼,不敢用一次性筷子,不敢用一次性饭盒。这食品安全什么时候能不让人提心吊胆?
就在此时,涉及餐饮业的两项新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规通过明确监管部门、规范操作流程、加大处罚力度,在餐饮业管理方式上有了不少改进。
用回收食品作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最高处罚10万元
新规对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问题,再次进行重申。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或者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制作加工食品,这些行为将依照《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按照《食品安全法》,主管部门将没收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等;没收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吊销执照后5年内不准从事餐饮
吊销了许可证,再开一个不就得了。市民赞同对违法生产经营的经营者严处的做法,但同时也有这样的疑问。
新规同时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相比原来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的规定,新规显然更具威慑力。
新规更加注重监管生产过程,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违反采购进货索证索票规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市民期待吃得更放心
市民对餐饮新规寄予了厚望。得知新规将加强治理餐饮行业后,大多数市民希望自己在外就餐的卫生环境和食物品质能得到提升。
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落实,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监管到位,真真正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市民赵先生说。
市民张女士是一位餐饮单位经营者,对于新规的实施,张女士有自己的看法。虽然是管理我们餐饮业的规定,但我们并不抵触。我们也期待更加严格的管理,这样对大家都公平。张女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