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药物目录1月1日起刷新
参合农民有更多药品可选择
参加新农合农民看病时有哪些药能报销?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医疗机构采用新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使用此目录内的药品费至少占总药品费的75%。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的参合农民将有更多药品可选择使用。
据了解,该《药物目录》汇集了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930个品种,中药饮片403个品种,新增和调整药品120多个品种。与原来的800多个品种相比,新的药物目录按群众用药需求新增和调整了120多个,达到930个品种,可满足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此次也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定的307个品种全部纳入其中。此次调整也是我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药物目录内药品需达95%以上,参合农民看病如使用新农合药物目录内药品越多,报销补偿的医疗费用越高。为保障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市卫生局要求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和使用药物目录内药品。同时建立二、三线和贵重药品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药物目录外药品的使用。
对药物目录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市卫生局明确规定:市级达80%以上、县级达90%以上、乡级达95%以上、村级达100%。此外,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县(市)的乡镇卫生院,还要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的药品,其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需达100%。使用药物目录外药品必须提前如实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履行同意签字手续,知情同意书要载入病历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