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旅游局发布暑期出游温馨提示
暑期来临,旅游市场即将迎来旅游高峰。为了让广大游客尤其是学生、家长在外出旅游时注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消费陷阱。鹤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游客出游注意安全,文明旅行。
一、旅行社选择要慎重。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旅游,参团前要认真核实旅行社的资质,不参加“黑社”、“黑网点”和超范围经营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标准,而应牢记“一分价钱一分货”,根据自身需求做出理性选择。
二、合同明细要问清。在签订旅游合同前,应如实向旅行社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相应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详细了解旅游合同的内容,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住宿、交通工具、餐饮等项目的标准;在签订旅游合同后,应妥善保存好旅游合同及***。
三、旅游项目要慎选。前往涉水旅游景区,则应该注意查看漂流、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中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不进入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以免发生危险;游泳时请在规定区域内,水中感到不适时要马上上岸休息;参加高速摩托艇,水上飞机等水上娱乐活动的旅客要听从该处工作人员的安排,穿好救生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勿大意。
四、安全意识要提高。出门前带齐证件,贵重物品和日常用品分开放置,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赴山岳型景区的游玩,一定要特别注意天气和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有危险的地方;携带孩子出游的家长,在游览期间要高度关注孩子的活动,千万不要让孩子落单,以免发生意外。
五、维权投诉要理性。在旅游途中如果遇到纠纷要理性、适度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比如拒绝登机、罢游等,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先行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到旅游合同签订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旅游质监执法部门投诉。对涉及交通、餐饮、住宿、购物等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也可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投诉。
鹤壁市旅游咨询、投诉电话:0392-3350280 3327708
鹤壁市旅游监察支队
鹤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