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再获殊荣
近日,河北省政府通报了2008年度全省环保目标考核情况。廊坊市被授予“2008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先进市”称号,这是自1999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十次获此殊荣,三河市、香河县同时荣获“2008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先进县(市、区)”称号。
2008年,我市严格按照“环境是第一资源、环境是第一财富、环境是城市未来”科学理念,以保护好廊坊环境、当好河北环保窗口、维护好首都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保奥运、控总量、促发展、还旧账、抓创建、强保障”的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突出奥运保障和污染物减排两个重点,统筹兼顾、精心安排、求实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实施城市大气、水、噪声污染综合防治,着力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有效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赢”,圆满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2008年市区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39天,其中一级天数68天,为有记录以来最佳;800余起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如期办结,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市区饮用水水质达标率、项目环评审批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污染减排工作如期完成;区域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生态市建设进展加快;环境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市环保局被国家环保部表彰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北省“迎奥办”表彰为“全省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被廊坊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 郭京泉 通讯员 蔡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