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强化食物中毒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防控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9月19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动作为,联合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2016年学校传染病防控暨预防食物中毒工作会议,就我市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的管控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以及市直学校校长、学校食堂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求,研判了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形势,分析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山灿出席会议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9月至10月,是食物中毒的易发、高发期,也是防控食物中毒的关键时段,近日,我省个别地市已经发生了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要认真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食物中毒防控的紧迫感。二是要规范管理。学校要主动承担起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晨检制度、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等规范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消除传染病等致病因子通过食物传播的风险,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四是要严格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要实施责任追究。对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学校,要依法严惩重罚。
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的主管领导分别就学校食物中毒防控、学校安全管理以及传染病预防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