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廉租住房保障扩面
共向符合条件的1516户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260万元
7月10日,在东安市场租房住的王淑芳女士领到了1650元租房补贴,她高兴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每月每平方米补5.5元算,政府每个月给我们补助275元,我们每月房租是400元,那就意味着以后我们每月只付一百多块钱房租就行了。我们老两口都没有固定收入,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大学,这下负担轻了不少啊!”近日,全市共有1516户像王淑芳一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领到了租房补贴,合计260万元。这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扩面,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副主任张建立介绍,我市确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确定的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0.8倍以下,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满足条件的住户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后,经过初审、复审公示、复核、查档、审批、发证、测算等环节即可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与租金核减为辅。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补贴标准根据每年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按半年发放,今年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5.5元/月/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