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鹤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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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为全面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近日,我市出台《鹤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鹤政〔2016〕2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遵循原则、安置方式、操作方式及流程、资金来源和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说明与规定。
《办法》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及其他拆迁改造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范围。
《办法》强调,各县区是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责任主体。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要充分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的意愿,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
《办法》指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包括自主安置、平台安置和集中安置3种方式。《办法》出台对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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